用户指南

大仪共享平台使用须知

发布日期:2025-06-13

为保证我校大仪共享平台正常运转、风险可控,使用我校大仪共享平台的用户应遵循以下约定:

一、大仪共享流程

(一)使用“课题组账户支付”方式预约

1. 使用人预约;2. 机组审批;3. 测试;4. 机组核定价格;5. 预约人/课组负责人确认费用;6. 课题组负责人缴纳费用。

*(二)使用“现金支付”方式预约

1. 使用人预约;2. 机组审批;3. 测试;4. 机组核定价格;5. 预约人确认费用;6. 预约人缴纳费用。

二、本人或课题组负责人应及在机组核定价格后30日内确认费用。未确认费用时,系统自动确认的,即视作预约人及课题组负责人认可机组核定价格。

三、用户对核定价格有异议的,应在核定价格30日内向机组提出。机组应在15日内回复异议。经协商后对核定价格有异议的,双方还可在机组回复异议之日起30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开放共享平台管理中心反映。开放共享平台管理中心应在30日内回复异议。预约人/课题组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,视作认可核定价格。

四、校内用户课题组欠款超过30日的,将会影响课题组成员使用平台。

五、*使用“现金支付”方式预约产生欠款的,将会影响本人使用平台。

六、为不影响预约进度,本人应及时缴纳使用“现金支付”方式预约产生的测试费,且本人应提醒课题组负责人缴纳超期及临期费用。

七、开放共享平台管理中心,电话:028-61830177;邮箱:kfgx@uestc.edu.cn;地点:清水河校区主楼B2-620。

以上标注*条款的,仅适用于网址为http://dy.uestc.edu.cn/的平台。

本通知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。